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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的通知

2023-05-21 15:13:19来源: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
各有关单位: 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75号令于5月5日正式实施,要求相关企业必须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。为帮助企业更好地落实政策要求,提高企业产品安全质量控制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,促进企业质量提升,推动广东产业高质量发展,我会联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(广东)定于6月初在广州举办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。培训以企业自愿为原则,按需报名。具体安排如下 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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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片)

培训对象

消防产品生产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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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内容

(一)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、标准等解读;

(二)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制度建立及运行(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75号令解读及其配套的制度与政策,包括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,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要求等); (三)产品质量信用监管制度解读与产品质量服务平台应用; (四)消防产品质量专业技术培训; (五)质量安全现场管理体系、安全风险的识别、防控措施及召回等管理制度; (六)企业质量安全文化和品牌建设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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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安排

培训时间:6月2~4日,2日9:00开始。

培训地点: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232号(海军华海大厦)

04

报名与费用

(一)报名

报名条件:质量安全总监与质量安全员两者不可为同一人。 请各单位按需自愿报名,并于5月31日12:00前扫描以下报名二维码完成培训报名 : (二)费用

单位

质量安全总监

质量安全员

会员

2200元/人

1600元/人

非会员

2800元/人

2200元/人

协会的理事及以上单位可享受额外优惠,详询会务组。 培训期间提供午餐。住宿可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 请在5月31日前通过转账方式缴费至以下账号,并将汇款底单发给联系人确认。收款账号: 开户名称: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帐 号:4400 1430 4010 5019 4805 开 户 行:中国建设银行海珠支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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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事项

(一)请参加培训的人员,准备好1张大一寸彩色照片(底色不限),现场提交给工作人员。

(二)培训考核合格后,颁发相关的证明。 (三)联系方式 李秀娟020-38835226 13533662047(微信同号) 招原春020-38835232 18302093002(微信同号) 点击最下“阅读原文”,查看通知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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